科龙德勤劳案应准备的证据,大体可以分为四类,第一类是原告身份证据的证据,包括,包括身份证明,股东身份证明。第二类各被告身份证明,主要是各被告工商登记。第三类是各被告虚假陈述事实的证明。第四类是原告交易及受损失证明。
其中,多数证据由律师来收集,需投资者收集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种:
一、身份方面证据。
1、身份证。
身份证可以提交原件,也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件公证,证明与原件一致,向法院提交公证书。
2、深圳股东账户。
注意的问题:
部分深圳股东账户印有投资者身份证号码,部分没有投资身份证号,如果有身份证号,应与身份证一致。如果因身份号升位而导致与股东账户不一致,应提交当地派出所证明,证明某某人身份证号码原来是多少,现在升位后是多少。也可以要求开户的券商出具开户证明之类的证据,加盖券商印章,开户证明上对原告的身份有详细记载。
二、交易证明。
最好的形式是让券商打印000921股票历史成交记录,加盖券商印章。
注意问题:
1、要求券商只打0000921一支股票成交记录,其余股票不要。
2、交易记录一般是一个表格,每一行是一次交易,每一列是一个项目,各列的项目由券商自选。至少要求以下项目:日期,股东姓名,股东代码,成交数量,成交价格,股票余额。
3、交易记录需确定有起止时间,最好是把所有交易全部列出。
4、如果有转户,需到两个营业部打印成交记录。
5、一定要加盖券商印章。
6、注意交易记录的股东账户、股东姓名应与投资的身份证、股东账户相符。
7、串户问题,有投资为操作方便,一个资金账户串联几个股票账户,如有这种情形,应要求券商以股票账户而不是资金账户为索引打印交易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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